请仔细阅读本销售条款及条件(以下称“本销售条款及条件”),其包含有关您的权利及义务之重要信息。
本销售条款及条件适用于您与索尼(定义如下)通过本网站(定义如下)进行的索尼产品(定义如下)的购销交易。请您确认在发出任何索尼产品订购信息之前,您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本销售条款及条件,并且,当您按照本网站的指示发出任何索尼产品订购信息时,将视为您已同意完全接受本销售条款及条件并受其约束。
1.1.“索尼”,指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2. “本网站”,指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拥有并管理的网址为https://pet.sonystyle.com.cn/的网站(包括主页及所有下级网页)。本网站不包括通过链接与本网站相连接的由第三方拥有并管理的网站。
1.3. “索尼产品”,指索尼通过本网站销售的产品和/或服务。
1.4.“客户”或“您”,指通过本网站向索尼购买索尼产品的顾客。
1.5.“购买合同”,指索尼与客户依据本销售条款及条件及其补充或修改(如有)成立的关于购买索尼产品的合同。
1.6. “中国大陆地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
2.1. 本网站提供的有关索尼产品销售信息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2.2. 客户保证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签署和履行购买合同系合法的,并已取得为此目的而必须取得的所有同意和授权。为明确起见,如果客户是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客户应确保其已为签署和履行购买合同获得了监护人的同意。
3.1. 根据本网站或索尼的另行提示,客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发送订购索尼产品的要约:
(01) 在本网站由客户自行发出订购信息。该等要约一经做出不可撤销,索尼在接到要约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02) 通过本网站“在线订购服务”或拨打本网站提示的热线电话,向索尼发出订购信息。索尼在接到要约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3.2.在索尼接受客户的要约的情形下,索尼将另行通过电子邮件或其认为适宜的其他方式向客户发出承诺接受的通知,且以该等通知内容、本销售条款及条件及其补充或修改(如有)为内容的购买合同于索尼发出该等通知时成立生效。但,对于第3.1条第(2)的情形,客户可以在购买合同成立后24小时内提前解除购买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3. 不拘于第3.2条的规定,如果索尼另行要求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以签署合同书的方式订立购买合同的,双方应签署购买合同。在此情形下,购买合同将于双方签署完毕之时成立。
3.4.为明确起见,本网站公布的任何索尼产品的销售信息不应视为要约,而仅为要约邀请。如果本网站公布的任何索尼产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有误,且客户依据此错误信息向索尼发送购买索尼产品的要约,则索尼将另行通知客户有关该错误信息,客户可根据索尼指示的方式选择修改或取消要约。
4.1. 索尼产品的价格、运输费用或其他费用(合称“货款”)由索尼在本网站上予以公布,但某些索尼产品的货款可能需要客户按照本网站的提示另行向索尼询价。
4.2. 货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行汇款(含银行转账和电汇)支付以及通过本网站或索尼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两种,由客户在发送要约时依据本网站或索尼的提示进行选择或确认,并最终在购买合同中确定。如果客户和索尼之间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01) 银行汇款:如以银行汇款支付,客户应于购买合同成立后,立即将货款汇到索尼指定的银行账户。除非另有规定,索尼只有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才有义务向客户交货。因汇款发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收到购买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前,索尼没有交付该购买合同项下任何索尼产品的义务。如索尼在购买合同成立后的1个日历日内仍未收到该购买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时,索尼有权立即解除购买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02)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如通过本网站或索尼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客户应于购买合同成立后,立即通过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除非另有规定,索尼只有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才向客户交货。因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发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客户自行承担。在收到购买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前,索尼没有交付该购买合同项下任何索尼产品的义务。如索尼在购买合同成立后的1个日历日内仍未收到该购买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时,索尼有权立即解除购买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3. 客户在货款支付后,主张购买合同未有效成立、以支付错误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索尼返还货款的,必须自行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并赔偿索尼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5.1. 索尼尽力安排将购买合同项下的索尼产品运至客户在购买合同中指定的货物配送服务地区(见本网站货物配送的相关规定)内的交货地点。索尼有权自行决定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及合适的运输方式。索尼或其承运人有权在交货之前,为证明和确认客户身份和地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和/或签署可能必需的文件;若客户拒绝该要求或客户出示的证件与购买合同中的信息不符,索尼或其承运人有权拒绝交货,同时索尼有权解除购买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向客户请求赔偿损害。
5.2. 索尼通知的任何交货日期均仅为预计日期,客户可以通过本网站即时查询购买合同项下索尼产品的物流派送状态。
5.3.在同一个购买合同项下,索尼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次序进行分批交货。在分批交货的方式之下,每一批次的交货均是独立的,如索尼发生某一批次交货的违约行为,其他批次均不应受到影响,客户不得以此否认其他批次交货的效力。因此,如索尼向客户发出其将不能就某一批索尼产品进行交货的通知,也并不影响客户已接受其已收货的批次的效力,但索尼将向客户退还已付货款中不能交付索尼产品部分的货款。
5.4.如索尼产品已为客户备妥、发货而客户未履行收货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拒绝收货,或未提交交货所必需的准确指示、文件、证件、认可或授权的情形),索尼有权解除购买合同,或者在书面通知客户后将索尼产品储存或委托他人储存或提存。自储存或提存开始之时,索尼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客户,并且应被视为索尼已完成交货。在上述任一情形下,索尼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向客户请求赔偿损害。
在交货当时,客户应按照本网站收货流程中的相关规定检验索尼产品有无瑕疵。除非客户在交货当时提出异议,索尼产品应被视为符合购买合同规定并已在良好状态下被客户接受,但不免除客户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索尼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将在实际交付(包括第5.4条视为完成交货的情形)至交货地点时转移至客户。但是,有关索尼产品(包括软件)的一切知识产权仍应属于索尼或其他有关许可人。
8.1. 索尼将自行判断以其费用和责任对客户提供有关索尼产品的电话咨询服务,为客户解答有关索尼产品的功能、规格、销售信息、保修信息等问题。客户理解并同意,依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些问题可能无法通过热线电话来解答。
8.2.前述有关索尼产品的热线服务的电话号码是:400-810-2228(索尼产品中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及400-810-9000(除笔记本电脑产品以外的索尼产品)。服务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点至晚上9点,星期日早9点到晚6点。索尼有权随时变更该电话号码及/或服务时间而不需通知客户。
9.1. 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除外,索尼产品的品质保证以该索尼产品附带的保修卡上明示的内容和条件为准。
9.2.除前款规定的保证以外,索尼和/或其关联企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明示地排除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及适于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索尼和/或其关联企业均无须对客户因购买合同和/或索尼产品而发生的任何间接的、特别的、或然的或附随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利润减少、商誉损失等)负责,而不论上述事由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合同、违反保证、过失或其他原因所造成。
11.1. 索尼产品所包含的软件产品(包括预装软件,如有)将受限于有关该些软件的用户许可协议。
11.2. 双方明示理解并同意,购买合同及/或索尼向客户透露任何保密信息,不构成也不得解释为索尼对于客户或者任何第三方提供对于索尼所有、控制或者被授权使用的任何专利、商标或者其它权利的许可或者授权使用。为避免疑义,在未经获得索尼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客户不得在任何广告、宣传材料、网站、声明或者任何其它公共材料或者媒体上使用任何索尼标识。
对于因客户故意、不当或违约行为而使索尼和/或其关联企业所遭受之任何损失、损害、费用、请求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损失、仓储费用、顾问和律师费用),客户同意就此向索尼和/或其关联企业赔偿并保证不使索尼和/或其关联企业遭受损害。
索尼产品不得用于生命救援系统或如索尼产品失灵有可能引起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场合。
索尼可随时变更、调整及取消本网站供选购的索尼产品及/或其价格、运输费用。但对于每个购买合同而言,索尼产品及货款以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为准。
客户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国法律、法规及法令。
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由于罢工、骚乱、暴动、火灾、洪水、风暴、爆炸、自然行为、战争、政府行动、劳工状况、地震或者其他任何此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的任何不能履行购买合同义务或者迟延履行购买合同义务负责。
索尼未坚持要求客户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的任何规定的不作为不应被视为其对自己权利及补救的放弃。
购买合同应受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不包括冲突规则)管辖并依其解释。任何因购买合同和/或索尼产品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纠纷或争议应提交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销售条款及条件的标题仅为方便及参考目的使用,在任何情形下不应成为本销售条款及条件或购买合同的一部分,且任一方不得对该些标题作任何解释或引申,或以任何方式定义、限制、延伸本销售条款及条件或购买合同的范围和目的。
本销售条款及条件或购买合同的变更、补充或修订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以上所述外,任何补充或修订已成立的购买合同的行为,或以附带被修改了的本销售条款及条件或附带与本销售条款及条件不一致的条款发出订购索尼产品要约的行为均属无效。
索尼在认为适宜时可委托第三方履行索尼在购买合同项下之全部或部分义务。
非经索尼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在购买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客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或索尼产品从事下列行为:
(01) 侵犯本网站所包含内容或与索尼产品有关的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等所有侵权行为;
(02) 将索尼产品销售给恐怖组织、毒品走私组织以及以开展其他法律禁止的犯罪活动的组织,或为支持该等组织的目的而购买索尼产品的组织;
(03)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4.1. 为了订立和履行购买合同之目的,索尼将可能收集客户之有关个人信息,在此情形下,索尼将按照本网站公布的"索尼保密政策"来收集、使用、保管有关个人信息。
24.2. 客户在利用本网站订立或履行购买合同的同时,需要遵守本网站公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01) 索尼网站使用条款
(02) 关于货物配送的说明
(03) 关于收货流程的说明
(04) 关于退货流程的说明
如果购买合同所载的任何规定、条款、条件或承诺(或其某一部分)被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判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条款(或其中的该部分)应在符合双方阐明的目的范围内尽可能得以强制执行,或者,在不能进行该等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视为从购买合同中删除,而购买合同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充分有效。
2018年7月10日